2012年二級建造師《市政工程》知識點:圍堰的適用范圍
序號 | 圍堰名稱 | 適用范圍 |
1 | 土圍堰 | 水深l.5m以內,水流流速0.5m/s以內,河床土質滲水較小時 |
2 | 土袋圍堰 | 水深3m以內,水流流速1.5m/s以內,河床土質滲水較小時 |
3 | 套箱圍堰 | 適用于埋置不深的水中基礎或修建樁基的水中承臺 |
4 | 鋼筋混凝土板樁圍堰 | 適用于黏性土、砂類土及碎石類土河床 |
5 | 竹、鉛絲籠圍堰 | 適用于流速較大而水深為1.5~4m |
6 | 鋼板樁圍堰 | 適用于各類土(包括強風化巖)的深水基礎 |
7 | 雙壁鋼圍堰 | 適用于深水基礎 |
網噴混凝土噴射作業(yè)
1)氣溫低于5℃時,不應進行噴射作業(yè)。
2)噴射作業(yè)應分段、分片,自上而下依次進行。
3)分層噴射時,后一層噴射應在前一層混凝土終凝后進行。
4)噴射與開挖循環(huán)作業(yè)時,混凝土終凝到下一循環(huán)放炮的時間間隔不應小于3h.
5)噴射機司機和噴射手的操作應遵守規(guī)范規(guī)定。
錘擊沉樁設備選擇的一般思路為選擇錘型→選擇錘重→選擇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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