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輔導資料: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由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民事訴訟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最終方式,只要沒有仲裁協(xié)議的民事糾紛最終都是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的。
民事訴訟由《民事訴訟法》調整,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制度包括:
?。ㄒ唬┖献h制度
合議制度,是指由3人以上單數人員組成合議庭,對民事案件進行集體審理和評議裁判的制度。合議庭評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除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以外,均采用合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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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是指為了保證案件的公正審判而要求與案件有一定利害關系的審判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參與本案的審理活動或訴訟活動的審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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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審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外,審判過程及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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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審終審制度是指一個民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就宣告終結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裁定為終審判決、裁定。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yè)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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