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招標投標法(1)
1Z301050 招標投標法
1.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
■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的項目
【注意】
■商品住宅,包括經(jīng)濟適用住房,屬于必須招標的范圍
■科技、教育、文化、體育、旅游、衛(wèi)生等項目屬于必須招標范圍
■外商投資項目(屬于國外的民間資本)不等于國際組織或者外國貸款援助
2.必須招標的規(guī)模標準(50+100+200+3000)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勘察、設計、監(jiān)理,單項合同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上述規(guī)定,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為了保密或時間來不及)
■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nóng)民工的(為了扶持農(nóng)民工項目)
■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別人不會)
■施工企業(yè)自建自用,且本企業(yè)資質符合工程要求(自建自用)
■在建工程追加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原中標人有能力承包的(有技術上優(yōu)勢)
■其它
4.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兩批三有)
■招標人已經(jīng)依法成立-有人
■設計及概算已批準
■招標范圍、方式和組織形式等已核準
■資金來源已落實-有錢
■有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有圖
5.公開招標
■招標信息的發(fā)布
☆發(fā)布招標公告
☆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網(wǎng)絡等媒介發(fā)布
■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 (國家級省級重點+國家控股項目)
☆國務院發(fā)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
☆省級確定的重點項目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控股或主導的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