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第二章重點解析(3)
2.勘察階段監(jiān)理工作內容、程序和方法
(1)工作內容
1)建立項目監(jiān)理機構。
2)編制勘察階段監(jiān)理規(guī)劃。
3)收集資料,編寫勘察任務書(勘察大綱)或勘察招標文件,確定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
4)組織考察勘察單位,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委托競選、招標或直接委托,進行商務談判,簽訂委托勘察合同。
5)審核滿足相應設計階段要求的相應勘察階段的勘察實施方案(勘察綱要),提出審核意見。
6)定期檢查勘察工作的實施,控制其按勘察實施方案的程序和深度進行。
7)控制其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
8)按規(guī)范有關文件要求檢查勘察報告內容和成果,進行驗收,提出書面驗收報告。
9)組織勘察成果技術交底。
10)寫出勘察階段監(jiān)理工作總結報告。
(3)主要監(jiān)理工作方法
1)收集分析整理資料——提出與工程相適應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
2)審核實施方案——重點審核其可行性、精確性。
3)設置報驗點或旁站監(jiān)理。
4)核查勘察成果——重點檢查其是否符合同及有關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驗證其真實性、準確性。
5)組織專家評審勘察成果(必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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