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三章重點(1)
第三章 建設工程招標管理
【重要考點串講】
1. 招投標中行為的實質(zhì)
招標公告-要約邀請
招標-要約邀請
投標-要約
中標通知-承諾
2. 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3項)
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的項目(注意,外國貸款與援助不等于外資)
3. 必須招標的規(guī)模標準(50+100+200+3000)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勘察、設計、監(jiān)理,單項合同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單項低于上述規(guī)定,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 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8項)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工程(保密)
搶險救災工程(來不及)
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nóng)民工的(扶持農(nóng)民工)
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設計(別人做不來)
采用特定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進行勘察、設計或施工(別人做不來)
停建或者緩建后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fā)生變更的(不需要)
施工企業(yè)自建自用,且本企業(yè)資質(zhì)符合工程要求(自建自用)
在建工程追加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fā)生變更的(追加工程)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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