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咨詢工程師考試組織與管理課程講義(40)
二、人員獲取
(一)人員獲取的依據(jù)
1.人員配備計劃
2.可獲取人力資源情況
在進行項目人力資源安排時,必須考慮潛在的可得到的人力資源特點。主要包括:
(1)以前的經(jīng)驗
(2)個人興趣
(3)個人特點
(3)可得到的程度
3.招聘慣例
(二)人員獲取的工作內(nèi)容
人員獲取是指得到項目需要的人力資源(包括個人或小組),并將其安排到項目工作中的過程。工作重點是必須保證可得到的資源能滿足項目的需要。
1.人員來源分析
項目團隊的成員不一定是項目所在公司的人員。正常情況下,應首先以項目需求和項目進度與質量來考慮項目團隊人員的組成。重要崗位的管理人員,特別是項目經(jīng)理往往來自項目單位內(nèi)部。一部分成員由外部專家組成。無論人員來自內(nèi)部還是外部,項目經(jīng)理都要對其進行考核。對于專家型人員的考核可能采取面談和側面了解的方式,重點了解其是否具備項目所要求的能力,是否有合作精神等。對于事務型人員的選聘,則可能還要進行必要的測試等。
2.人員獲取的實施
對項目團隊所需的人員進行排隊對比,在質量同等或相近的情況下,以費用低者為先;在費用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以質量為先。
3.團隊成員的確定
(1)項目人員的安排。當人員已經(jīng)穩(wěn)妥地安排到項目工作中時,項目的人員配備就算完成。根據(jù)項目的需要,項目人員可以是全日工作的;也可能是業(yè)余兼職的,或兼而有之。
(2)項目團隊名錄。項目團隊名錄要包括所有項目團隊成員和其他關鍵項目參與人。
(三)人員獲取的基本方法
1.預安排
在一些情況下,人員可能被預先安排好了。這種情形常發(fā)生在下述情況中:
(1)項目是一個競爭性建議的結果,特別的人員已作為建議書的一部分被確定了。
(2)項目是一個內(nèi)部服務項目,人員安排在項目的有關批準文件中已被確定。
(3)項目委托方對項目人員有特殊要求,項目團隊的一些特別人員必須按委托方要求來安排。
2.商談
在大多數(shù)項目中,項目團隊的人員獲得必須通過商談來解決。
(1)同公司內(nèi)部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商談,以確保項目能在必要的時間段內(nèi)得到熟練的合適人員;
(2)對于稀缺的或專業(yè)性很強的人力資源,在組成項目組織時不得不同其他項目團隊商談;
(3)選撥作為一種特殊的商談形式,在項目團隊人員安排時也可能會被采用。選撥可以是部門內(nèi)部,也可以是公司內(nèi)部。優(yōu)點、缺點
3.招聘
招聘可以是全社會招聘,也可以是內(nèi)部招聘,其好處在于資源來源廣,可供選擇的余地大,缺點是成本高,需解決的相關問題可能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