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市政》:城市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1)
城市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1、給水排水管道采用開槽施工時,溝槽斷面可采用直槽、梯形槽、混合槽等,并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兩條或兩條以上管道埋設在同一管溝內的合槽施工,宜從流向的下游向上游,逐段開挖。
2)不良地質條件下開挖混合槽時,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3)合槽開挖應注意機械安全施工。
4)溝槽外側應設置截水溝及排水溝,防止雨水浸泡溝槽,且應保護回填土源。
5)溝槽支護進行設計,按設計要求進行支護。
6)開挖溝槽堆土高度不宜超過1.5m,且距槽口邊緣不宜小于0.8m.
7)當溝槽開挖深度較大時,應分層開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人工開挖溝槽的槽深超過3m時應分層開挖,每層的深度不宜超過2m;
B人工開挖多層溝槽的層間留臺寬度:放坡開槽時不應小于0.8m;直槽時不應小于0.5m,安裝井點設備時不應小于1.5m(更寬一些放設備)。
C采用機械挖槽時,溝槽分層的深度應按機械性能確定。
8)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平面上呈直線的管道,坡度板設置的間距不宜大于20m,呈曲線管道的坡度板間距應加密,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2、管道地基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溝槽開挖后應有施工單位會同設計等單驗槽、復核管道軸線和溝槽幾何尺寸。
2)采用天然地基時,基面開挖要嚴格控制,不得受擾動,不得超挖。當局部超挖和擾動時應進行處理:
A地基因排水不良被擾動時,應將擾動部分全部清除,可回填卵石、碎石或級配碎石。
B地基超挖時,應用中、粗砂或粒徑10~15mm的砂石料回填夯實。
C巖石地基局部超挖時,應將基底碎渣全部清理,回填低強度混凝土或碎石。
3)溝槽底為巖石或堅硬地基時,管身下方應鋪設砂墊層。
4)化學管材管道安裝遇槽底土基承載力較差不能成槽時,可采用礫石砂進行處理。礫石砂層厚度不得小于250mm,應夯實整平,預應力鋼筋砼管安裝遇軟地基時,應鋪設碎石礫石墊層。
5)地下水位應通過降水系統(tǒng)降低至溝槽基底以下0.5m,確保溝槽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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