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備考試題13
1.稅收是國家參與社會剩余產品分配的一種規(guī)范形式,其本質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有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 ( )
2.稅收制度簡稱稅制,是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稅收管理體制等的總稱,是國家處理稅收分配關系的總規(guī)范。 ( )
3.納稅人和負稅人不同。負稅人是直接向國家交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是實際負擔稅款的單位和個人。 ( )
4.在課稅對象和稅目不變的情況下,課稅額與稅率成反比。 ( )
5.稅率是據以計算應納稅額的比率,即對課稅對象的征收比例,體現征稅的深度。 ( )
6.附加是國家附加的簡稱,是中央政府在正稅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稅款。 ( )
7.通常把按國家稅法規(guī)定的稅率征收的稅款稱為正稅,把正稅以外征收的附加稱為副稅。 ( )
8.加成與附加不同,附加只對特定的納稅人加征,加成對所有納稅人加征。 ( )
9.加成一般是在收益課稅中采用,以便有效地調節(jié)某些納稅人的收入,附加則不一定。 ( )
10.漏稅和欠稅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偷稅和抗稅屬一般違章行為,不構成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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