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建設(shè)工程法規(guī)》:回避制度
三、回避制度
?。ㄒ唬?yīng)回避的人員(5類)
1.審判人員
2.書記員
3.翻譯人員
4.鑒定人
5.勘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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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本案當事人或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guān)系。
3.與當事人有其他關(guān)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
四、訴訟參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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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指原告與被告。
?。ǘ┰V訟代理人
1.法定訴訟代理人。
2.委托訴訟代理人。
(1)委托訴訟代理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社會團體或個人。
(2)委托1~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3)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合同和單方代理所產(chǎn)生的。
委托代理權(quán)可以因訴訟終結(jié)、當事人解除委托、代理人辭去委托、委托代理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
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上訴,應(yīng)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quán),“全權(quán)代理書”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