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料:招標合約談判與簽約
招標人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邀請其就合同文件及相關事宜進行談判。合同談判不得改變委托服務范圍、技術建議書、財務建議書的實質性內(nèi)容。咨詢服務合同文件組成及其解釋順序如下:
(一) 協(xié)議書(含補充協(xié)議);
(二) 中標通知書;
(三) 合同專用條件;
(四) 合同通用條件;
(五) 委托服務范圍;
(六) 技術建議書;
(七) 財務建議書;
(八) 其他技術文件與資料。
中標人應當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三十日內(nèi),與招標人完成談判并簽訂合同。
招標人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給予未中標人經(jīng)濟補償?shù)模矐诖似谙迌?nèi)一并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