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料:償債能力的計算指標
1.利息備付率
(1)定義:利息備付率是指在借款償還期內的息稅前利潤與當年應付利息的比值,它從付息資金來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支付債務利息的能力。
(2)計算:
息稅前利潤等于利潤總額和當年應付利息之和,當年應付利息是指計入總成本費用的全部利息。
利息備付率應分年計算,必要時可以補充計算債務償還期內的年平均利息備付率。
(3)指標的判別
利息備付率表示利息支付的保證倍率,利息備付率至少應當大于1,一般不宜低于2,并結合債權人的要求確定。利息備付率高,說明利息支付的保證度大,償債風險小;利息備付率低于1,表示沒有足夠資金支付利息,償債風險很大。
2、償債備付率
(1)定義:償債備付率是從償債資金來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償付債務本息的能力,是指在借款償還期內,可用于計算還本付息的資金與當年應還本付息額的比值。
(2)計算:
可用于計算還本付息的資金是指息稅前利潤加上折舊和攤銷,再減去所得稅;當年應還本付息金額包括還本金額及計入總成本費用的全部利息。
如果運營期間支出了維護運營的投資費用,應從分子中扣減。
償債備付率應分年計算,必要時可以補充計算債務償還期內的年平均償債備付率。
指標的判別
償債備付率表示償付債務本息的保證倍率,至少應大于1,一般不宜低于1.3,并結合債權人的要求確定。償債備付率低,說明償付債務本息的資金不足,償債風險大。當這一指標小于1時,表示可用于計算還本付息的資金不足以償付當年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