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預測考點輔導6
1Z02043熟悉代位權
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了保障其債權不受損害,而以自己的名義代替?zhèn)鶆杖诵惺箓鶛嗟臋嗬?/p>
一、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法律規(guī)定
《合同法》第73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二、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 2條規(guī)定,“基于扶養(yǎng)關系、撫養(yǎng)關系、贍養(yǎng)關系、繼承關系產(chǎn)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yǎng)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