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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09:10 來自網(wǎng)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以全面摸清農村土地、房屋的空間屬性和權屬屬性,并建立健全設立、變更、注銷登記制度為主要內容。
2008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七屆三中全會發(fā)布《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健全嚴格規(guī)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2011年3月16日發(fā)布的“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提出,“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在依法自愿有償和加強服務基礎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fā)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guī)模經營”,并要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從嚴控制各類建設占用耕地,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實行先補后占,確保耕地保有量不減少。”
2011年2月,農經發(fā)2011[2]號文件《關于開展農村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意見》中,明確指出承包經營權登記的主要任務是“查清承包地塊的面積和空間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薄,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確、登記薄不健全等問題,把承包地塊、面積、合同、權屬證書全面落實到戶,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fā)展現(xiàn)代農業(yè),進一步增強農村發(fā)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村耕地、林地等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盡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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