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6:11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抗滑樁可用于穩(wěn)定滑坡、加固山體及其他特殊路基。
2.抗滑樁應按工點設計圖施工。開挖中應核對滑面情況,當實際位置與設計出入較大時,應通過變更設計處理。
3.抗滑樁應分節(jié)開挖,每節(jié)高度宜為0.6~2.0m,挖一節(jié)立即支護一節(jié)。護壁混凝土模板的支撐可于澆筑后24h拆除。開挖、出渣、運輸應符合現行鐵路橋涵施工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爆破應采用減振措施。棄渣不得堆在滑坡范圍內。開挖樁群應從兩端向滑坡主軸間隔開挖,灌樁ld后才可開挖鄰樁。
4.樁間支擋結構及與樁相鄰的擋土、排水設施等,均應與抗滑樁正確連接,配套完成。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