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3 13:44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GPS網的布設應視目的、要求精度、衛(wèi)星狀況、接收機類型和數量、測區(qū)已有的資料、測區(qū)地形和交通狀況以及作業(yè)效率綜合考慮,按照優(yōu)化設計原則進行。
2.B級GPS網應布設成連續(xù)網,除邊緣點外,每點的連接點數應不少于三點。優(yōu)于B級GPS網的布設可為多邊形或復合路線。
3.各級GPS網中,最簡獨立閉合環(huán)或復合路線的邊數應小于等于6.
4.B級GPS網相鄰點間平均距離等于70km,優(yōu)于B級網的相鄰點間平均距離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縮短。相鄰點最小距離可為平均距離的1/3~1/2;最大距離可為平均距離的2~3倍。
5.B級GPS網點應與GPS永久性跟蹤站聯測。其聯測的站數不得少于2站。
6.B級GPS網,應盡量與周圍的GPS地殼形變監(jiān)測網、基本驗潮站聯測。
7.B級GPS網點宜與參加過全國天文大地網整體平差的三角點、導線點和一、二等水準點并置或重合。
8.新布設的GPS網應與附近已有的國家高等級GPS點進行聯測。聯測點數不得少于2點。
9.B級GPS網,在高程劇烈變化的地區(qū),其點間距離不宜超過100km;在地殼斷裂帶或地震頻發(fā)地區(qū),其點間距離應適當縮短。
10.為確定GPS點在某一參考坐標系中的坐標,應與該參考坐標系中的原有控制點聯測。聯測的總點數不得少于3個。
11.為求得GPS網點的正常高程,應根據需要適當進行高程聯測。B級網至少每隔2~3點,優(yōu)于B級網的測量可依具體情況適當增加聯測高程的點數,一般每隔3~6點聯測一個高程點。
12.B級GPS點的高程聯測,應按GB12898國家三等水準或與其精度相當的方法進行;
優(yōu)于B級GPS點的按GB12898國家四等水準或與其精度相當的方法進行高程聯測。
13.GPS快速靜態(tài)定位網的布設,除滿足上述規(guī)定外,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a)相鄰點的距離大于20km時,應采用GPS靜態(tài)定位法施測;
b)當網中相鄰點間距離小于該級別所要求的相鄰點間最小距離時,兩相鄰點必須直接進行同步觀測;
c)對于雙參考站作業(yè)方式,不同觀測單元的基準基線宜相互聯結,以構成整個網的骨架;
14.技術設計應上交的資料
a)野外踏勘技術總結;
b)測量任務書與專業(yè)設計書(附技術設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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