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9 19:06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學員問題】:在建筑地基詳細勘察階段,對需要支護的工程宜按哪些要求進行勘察工作?
【解答】:
1.勘察范圍應根據開挖深度及場地的巖土工程條件確定,并宜在開挖邊界外按開挖深度的1—2倍范圍內布置勘探點,當開挖邊界外無法布置勘探點時,應通過調查取得相應資料。對于軟土,勘察范圍尚宜擴大;
2.基坑周邊勘探點的深度應根據基坑支護結構設計要求確定,不宜小于1倍開挖深度,軟土地區(qū)應穿越軟土層;
3.勘探點間距應視地層條件而定,可在15~30m內選擇,地層變化較大時,應增加勘探點,查明分布規(guī)律。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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