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3 15:47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提問】本單位去年底中一河道治理工程,并交付履約保證金53萬,合同約定今年3月15日開工。因征地問題,遲遲未得到解決,甲方并未發(fā)進場通知,所以未按時開工。截至目前該工程仍未開工。我方應該如何做?如果做工期索賠,怎么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學員n1djkdf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合同約定3月15日開工這是你索賠的基數,這個期間你們先發(fā)一份延期開工的函件過去內容重點說明因什么原因造成開不了工,文字組織含蓄點客氣點,主要是業(yè)主承認開不了工的事是由他們造成的,這步完了后接下來就等開工通知了,接到開工通知后你們就可以按上面幾個書面的東西提出工期索賠和保證金的利息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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