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規(guī)考點知識: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5月25-26日,考生們是否做好準備了呢?在考試之前建設工程教育為考生們整理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考試知識點,希望成為考生們備考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得力小助手。
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規(guī)》考點知識: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資料已經(jīng)準備好啦,大家快來學習吧!
工程法規(guī)考點知識: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
1.無權代理
三種表現(xiàn)形式:始未授權,超越代理權,代理權終止。
【注意】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認,則轉(zhuǎn)化為有權代理;如果不追認,由無權代理人承擔責任。
2.表見代理
行為人雖無權代理,但由于行為人的某些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
條件:(1)須存在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2)須本人存在過失;(3)須相對人為善意。
3.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例題·單選題】張某為甲公司的業(yè)務員,手中有甲公司的介紹信和蓋好公章的合同,后來張某離開甲公司,并未將介紹信與合同交回。之后張某又與客戶劉某以甲公司的名義簽訂了一份合同,而劉某一直以為張某是甲公司的業(yè)務員。這份合同的效力應該認定為( )。
A.無效,屬于欺詐合同
B.無效,責任應由張某承擔
C.有效,責任應由張某承擔
D.有效,責任應由甲公司承擔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工程代理行為及其法律關系。本題屬于表見代理,即指行為人雖無權代理,但由于行為人的某些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后果的代理行為。所以本題中,合同有效,后果由被代理人甲公司承擔。除非能證明客戶劉某知道張某已不是甲公司的業(yè)務員,或張某與劉某有串通,則劉某不是善意相對人,則該代理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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