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責任工程師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區(qū)別
2025年二級建造師新課熱招中 搶跑趁現(xiàn)在
【提問】項目責任工程師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有什么區(qū)別?
【回答】學員13625267768,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項項目技術負責人是在工程項目上,全面負責技術方面工作的負責人。而項目責任工程師是指具體負責一個項目的工程師,承擔某些職責的工程師。
★問題所屬科目: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
責任編輯:瑪門
-
二級建造師考試
施工管理零基礎預習
李娜老師
-
二級建造師考試
工程法規(guī)零基礎預習
王欣老師
-
二級建造師考試
建筑實務零基礎預習
張小強老師
-
二級建造師考試
市政實務零基礎預習
田洋老師
-
二級建造師考試
機電實務零基礎預習
康仁杰老師
-
二級建造師考試
公路實務零基礎預習
李金貝老師
-
二級建造師考試
水利實務零基礎預習
李珊珊老師
- 下載
下載1.二級建造師報名常見問題及解答
- 下載
下載2.《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數(shù)字考點總結
- 下載
下載3.法規(guī)科目數(shù)字考點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