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分期導流
通常多分兩期導流,有時分三期、四期導流。兩期兩段導流是第一期先圍一岸,河水通過另一側(cè)被束窄的河道宣泄。第二期圍護另一岸,水流通過第一期修建的泄水建筑物或梳齒、廠房、船閘等處宣泄。采用兩期三段時,第一期先圍兩岸,河水從河道中部宣泄。第二期再圍中部。對于第一期圍堰布置要根據(jù)河床的寬度,水文、地質(zhì)和地形條件,樞紐布置,施工總進度,一、二期內(nèi)工程量的均衡性,場內(nèi)外交通,施工期通航、放筏、漂木以及盡早發(fā)揮發(fā)電效益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
對于圍堰的平面布置需考慮:
①第一期圍堰布置在水深較淺、覆蓋層較薄、有利于修建縱向圍堰的地形處,應能在一個枯水期建成。
②束窄后的河床或?qū)Я鞯卓仔沽鲿r,具有良好的流態(tài)及水力學條件,防止沖刷圍堰基礎和減少防護工程量。
③第二期工程的縱向圍堰,盡量與第一期縱向圍堰結(jié)合。
④上、下游橫向圍堰軸線的選擇要考慮運輸?shù)缆?、基坑開挖與排水、圍堰接頭等因素。中國葛洲壩水利樞紐位于長江三峽出口,河床開闊,河中有葛洲壩和西壩兩個江心洲,并有全年通航要求,適于采用分期導流。第一期利用葛洲壩灘地,先圍左岸二江和三江部位,修建泄水閘、二江電站、三江船閘等,江水由大江宣泄。第二期在大江上、下游圍堰內(nèi)修建大江廠房、船閘及沖沙閘,江水由二江泄水閘、沖沙閘宣泄,并利用二期圍堰提前擋水發(fā)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