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下列關于建設單位招標行為的表述合法的是:
A.向投標人介紹投標報名情況
B.向投標人解釋合同條件
C.將工程肢解后直接發(fā)包
D.排斥潛在投標人
正確答案是B,我想問A為什么錯,
【回答】學員aym7890,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招標人不得向投標人介紹投標報名情況,因為這樣更容易造成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
詳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問題所屬科目:二級建造師——建設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責任編輯:莫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