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復習資料——壓實作業(yè)要求
1.施工前,先做碾壓試驗,確定機具、碾壓遍數(shù)、鋪土厚度、含水量、土塊限制直徑,以保證碾壓質量達到設計要求。
2.分段碾壓,各段應設立標志,以防漏壓、欠壓、過壓。
3.碾壓行走方向,應平行于堤軸線。
4.分段、分片碾壓,相鄰作業(yè)面的搭接碾壓寬度,平行堤軸線方向不應小于0.5m;垂直堤軸線方向不應小于3m。
5.拖拉機帶碾磙或振動碾壓實作業(yè),宜采用進退錯距法,碾跡搭壓寬度應大于lOcm;鏟運機兼作壓實機械時,宜采用輪跡排壓法,輪跡應搭壓輪寬的l/3。
6.機械碾壓應控制行走速度:平碾≤2km/h,振動碾≤2km/h,鏟運機為2檔。
7.碾壓時必須嚴格控制土料含水率。土料含水率應控制在最優(yōu)含水率±3%范圍內。
8.砂礫料壓實時,灑水量宜為填筑方量的20%~40%;中細砂壓實的灑水量,宜按最優(yōu)含水量控制;壓實施工宜用履帶式拖拉機帶平碾、振動碾或氣胎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