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復習資料考點解析——保險利益分類
以保險標的來劃分,保險利益可以分為兩大類:
第一類是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一般情況下,凡因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事故而可能遭受損失的,都對該財產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具體表現(xiàn)為三種形態(tài):
一是財產上的現(xiàn)有利益;
二是財產上的期待利益;
三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比如,商品生產者、銷售者對商品質量所承擔的保證責任,律師、會計師、公證員以及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對因工作疏忽或者過失造成他人的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遭受損失所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第二類是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
在人身保險中,投保人因被保險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獲得經濟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險利益。按照保險法的規(guī)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是其本人;二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三是與投保人有撫養(yǎng)、贍養(yǎng)或者扶養(yǎng)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四是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保險合同的,視為投保人與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