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考點復習:重點部位防火要求
五、重點部位防火要求
1.易燃材料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材料露天倉庫四周內(nèi),應有寬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貯量大的易燃材料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并應將生活區(qū)、生活輔助區(qū)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產(chǎn)輔助區(qū)和生活用房與易燃材料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間距。
5.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nèi)、外按每500m2區(qū)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防火單元。
6.可燃材料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30m2,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單個房間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m2.房間內(nèi)任一點至最近疏散門的距離不應大于10m,房門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8m.
7.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8.乙炔瓶和氧氣瓶之間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時,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并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動火前,要清除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必要時采取隔離等措施,作業(yè)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方可離去。動火證當日有效并按規(guī)定開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