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高頻考點:建設工程稅收制度(3)
“增值稅”
1.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賣方、提供服務方)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向稅務登記)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
■小規(guī)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辦理登記,不作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計算應納稅額
2.應納稅額的計算
項目 | 內容 |
一般納稅人 | 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按照銷售額和稅率計算收取的為銷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應納數(shù)額=銷售額×征收率 |
[關注點]相關規(guī)定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
■應稅銷售行為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構核定其銷售額
■當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或者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guī)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關注點]建筑業(yè)中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特殊規(guī)定
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關注點]增值稅的預征
項目 | 內容 |
預征時點 | 在收到預收款時 |
預征地點 | ■有規(guī)定的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 ■無規(guī)定的在機構所在地 |
預征基礎 | 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預征 |
預征率 | ■一般計稅2% ■簡易計稅3% |
3.銷項稅額的抵扣
項目 | 內容 |
銷售類 | 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
進口類 | 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
購進農業(yè)品 | 除以上兩類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者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境外購進 | 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
4.不得從銷售稅額中抵押的進項稅額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5.稅率
稅率 | 項目 |
17% | 一般稅率 |
11% | ■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 ■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
6% | ■銷售其它服務 ■銷售無形資產 |
零稅率 | ■出口貨物 ■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guī)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