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建建設工程考試知識點:無形資產攤銷
無形資產又稱“無形固定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以某種特殊權利、技術、知識、素質、信譽等價值形態(tài)存在于企業(yè)并對企業(yè)長期發(fā)揮作用的資產,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租賃權、特許營業(yè)權、版權、商標權、商譽、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屬于企業(yè)的長期資產,能在較長的時間里給企業(yè)帶來效益。但無形資產也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它所具宥的價值的權利或特權總會終結或消失,因此,企業(yè)應將入賬的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價值在一定年限內攤銷,其攤銷金額計入管理費用,并同時沖減無形資產的賬面價板。
無形資產攤銷包括攤銷期、攤銷方法和應攤銷金額的確定。
對于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則不需要攤銷,但每年應進行減值測試。對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應在其預計的使用壽命內采用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對其應攤銷金額進行攤銷。其中,應攤銷金額是指無形資產的成本扣除殘值后的金額。無形資產攤銷存在多種方法,包括直線法、生產總量法等,其原理類似于固定資產折舊。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fā)生的其他支出;投資者投人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yè)合并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按相應會計準則確定。
企業(yè)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企業(yè)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