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知識點:投標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標保證金
1.投標文件
1)投標文件的內(nèi)容要求
2)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3)投標文件的送達與簽收
《招標投標法》規(guī)定,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4)投標有效期
投標有效期是從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一般至中標通知書簽發(fā)日期止。在此期限內(nèi),所有招標文件均保持有效。
2.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的形式與金額
投標保證金除現(xiàn)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保兌支票、銀行匯票或現(xiàn)金支票。《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的2%,但最高不得超過80萬元人民幣。投標保證金有效期應當超出投標有效期30d.
2)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guī)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應當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1)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2)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zhì)性內(nèi)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