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級建造師教材即將上市,一級建造師報名也將隨之而來,考生們也都進入預習階段,提前為考試做準備,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一建法規(guī)民事訴訟時效(種類及期間的起算)這一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訴訟時效的種類(重大修改)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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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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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訴訟時效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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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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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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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為4年
■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為1年 |
權利最長保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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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超過20年
■特殊情況,法院可根據權利人申請延長 |
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的具體情況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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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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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債務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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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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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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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
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一方請求撤銷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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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除斥期間
■除斥期間是指某種民事實體權利存在的期間。權利人在此期間內不行使,則在該定期間屆滿時該民事權利的消滅 |
返還不當得利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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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事人一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當得利事實及對方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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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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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因管理行為結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本人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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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花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