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法規(guī):建設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特點
2019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越來越近,教材也即將上市,考生們也希望提前進入學習階段,從而為考試打下良好的基礎,今天就為大家整理了法規(guī)的一些知識點,供考生參考學習!
建設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特點
■有關民商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
■主要是財產(chǎn)關系,人身關系較少
■主要體現(xiàn)補償性和財產(chǎn)性,主要不是懲罰性和非財產(chǎn)性
【2018年試題】關于建設活動中的民事商事法律關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建設活動中的民事商事法律關系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
B.建設活動中的民事商事關系主要是非財產(chǎn)關系
C.懲罰性責任是建設活動中的民事商事關系的主要責任形式
D.在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yè)之間的合同關系屬于民事商事法律關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建設民事商事法律關系的特點。選項A錯誤,建設民事商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選項B錯誤,建設民商事關系有人身關系,但主要是財產(chǎn)關系;選項C錯誤,民事商事責任具有補償性和財產(chǎn)性,懲罰性和非財產(chǎn)性責任不是主要的責任形式。
【案例分析】
1.審計的性質(zhì)以及審計結論的效力?
2.審計結論對合同效力有無影響?
3.對審計不服行政相對人如何處理?
【問題一:審計的性質(zhì)】
【問題二:審計結論對合同效力有無影響】
【問題三:對審計不服,行政相對人如何處理】
■必須先進行行政復議,再進行行政訴訟
■非經(jīng)復議,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例題】下列關于工程建設審計結論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當事人可以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合同結算的依據(jù)
B.審計結論與合同價款不一致并不必然影響合同效力
C.審計結論任何時候都不能作為合同案件的判決依據(jù)
D.合同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時,審計結論可以作為判決依據(jù)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相關法律的關系。選項C有兩種情況下,審計結論可以作為合同案件判決的依據(jù),一是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依據(jù),二是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沒有其他結算的依據(jù)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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