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墻下基礎梁不能視為倒置彈性的地基梁?
一、基礎梁以上墻體,高度一般在18m(例如8度區(qū))左右,寬度在12m左右,抗彎剛度極大,加之該墻體還承受著相當數(shù)量的樓面荷載及墻體自重,故該墻體在樁頂荷載作用下,并不會產(chǎn)生變形,亦談不到彈性,不符合半無限彈性地基假定條件中關于彈性的假定條件。
二、基礎梁以上墻體,因每層均有圈梁,故各層墻體間,被圈梁分隔成獨立部分,已不存在連續(xù)性,整片墻實為砌體與混凝土梁的組合構件,但磚砌體與混凝土梁的彈性模量相差甚大(約10倍),故在受力中,二者是不協(xié)同的。因此,墻下基礎梁不符合半無限彈性地基關于連續(xù)的假定。
三、基礎梁以上墻體,系由磚砌體與混凝土梁兩種構件組成,且磚砌體系彈塑性材料,其彈性模量從一開始,應力與應變就不成比例。而在地震發(fā)生時,即使在小震作用下,根據(jù)震害調(diào)查,8度區(qū)框架,填充墻亦將產(chǎn)生較多裂縫,而中震和大震下,則裂縫更為普遍,即使是框架梁、柱,亦將產(chǎn)生裂縫。此外,磚砌體與框架梁亦不屬各向同性構件,故墻體是不符合半無限彈性地基的假定條件的。由上述可知,基礎梁上墻體,并不符合半無限彈性地基的勻質(zhì)、連續(xù)、彈性假定條件,故墻下基礎梁不應視為倒置彈性地基梁進行有關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