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耐燃性和耐火性
耐燃性是指材料在火焰和高溫作用下可否燃燒的性質。我國相關規(guī)范把材料按耐燃性分為非燃燒材料(如鋼鐵、磚、石等)、難燃材料(如紙面石膏板、水泥刨花板等)和可燃材料(如木材、竹材等)。在建筑物的不同部位,根據(jù)其使用特點和重要性可選擇不同耐燃性的材料。
耐火性是材料在火焰和高溫作用下,保持其不破壞、性能不明顯下降的能力。用其耐受時間(h)來表示,稱為耐火極限。要注意耐燃性和耐火性概念的區(qū)別,耐燃的材料不一定耐火,耐火的一般都耐燃。如鋼材是非燃燒材料,但其耐火極限僅有0.25h,故鋼材雖為重要的建筑結構材料,但其耐火性卻較差,使用時須進行特殊的耐火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