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工程項目質量控制體系的結構
多層次結構:
第一層次的質量控制體系應由建設單位的工程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項目管理機構或者實行交鑰匙式工程總承包的情況下,應由相應的代建方項目管理機構、受托項目管理機構或工程總承包企業(yè)項目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建立。
第二層由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總負責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建立相應管理范圍內的質量控制體系。
第三層次及其以下,是承擔工程設計、施工安裝、材料設備供應等各承包單位的現(xiàn)場質量自控體系,或稱各自的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