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工程成本核算
工程成本核算對象是指在成本核算時所選擇的施工費用的歸集目標,即建筑產(chǎn)品生產(chǎn)成本的承擔者。
工程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單項建造(施工)合同作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對象。
即以每一獨立編制的施工圖預算所列單項工程作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對象。這樣,不僅有利于分析工程預算和施工合同的完成情況,也有利于準確地核算施工合同的成本與損益。
2.對合同分立以確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對象。
如果一項建造(施工)合同包括建造多項資產(chǎn),而每項資產(chǎn)均有獨立的建造計劃,施工企業(yè)可以與甲方就每項資產(chǎn)單獨進行談判,雙方能夠接受或拒絕與每項資產(chǎn)有關的合同條款,并且建造每項資產(chǎn)的收入和成本均可以單獨辨認。
3.對合同合并以確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對象。
如果一項或數(shù)項資產(chǎn)簽訂一組合同,該組合同無論對應單個客戶還是幾個客戶均按一攬子交易簽訂,每項合同實際上已構成一項綜合利潤率工程的組成部分,并且該組合同同時或依次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