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設備租賃的概念
設備租賃包括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兩種,區(qū)別:
1.在融資租賃中,租賃雙方不得任意中止和取消租約,一般貴重的設備(如地鐵盾構、車皮等)采用這種方法。
2. 經營租賃中,租賃雙方的任何一方可以隨時取消或中止租約。如車輛、儀器等種方式。
重點:
可以保持資金的流動狀態(tài),防止呆滯,也不會使企業(yè)資產負債狀況惡化;
可避免通貨膨脹和利率波動的沖擊,減少投資風險;
設備租金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能享受稅費上的利益。租金可以進成本。
3.設備租賃的不足之處:
(1)無所有權,只有使用權,無權對設備進行改造、處置,不能用于擔保、抵押貸款。
(2)租賃期交的租金總額一般高于直接購買設備費用。
?。?)長期支付租金,形成長期負債。
?。?)融資租賃合同嚴格,毀約要賠償損失并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