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高頻考點:各類圍堰施工要求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一、圍堰施工的一般規(guī)定
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圍堰要求防水嚴密,減少滲漏。
二、土圍堰施工要求
1.筑堰材料宜用黏性土、粉質黏土或砂質黏土。填土應自上游開始至下游合龍。
2.筑堰前,必須將筑堰部位河床之上的雜物、石塊及樹根等清除干凈。
3.堰頂寬度可為1~2m。機械挖基時不宜小于3m。內(nèi)坡腳與基坑的距離不得小于1m。
三、土袋圍堰施工要求
袋中宜裝不滲水的黏性土。圍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及黏性土芯墻。
四、鋼板樁圍堰施工要求
1.有大漂石及堅硬巖石的河床不宜使用鋼板樁圍堰。
2.施打前,應對鋼板樁的鎖口用止水材料捻縫,以防漏水。
3.施打順序一般為從上游向下游合龍。
4.鋼板樁可用捶擊、振動、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辦法。
五、套箱圍堰施工要求
1.套箱可制成整體式或裝配式。
2.制作中應防止套箱接縫漏水。
3.下沉套箱前,同樣應清理河床。若套箱設置在巖層上時,應整平巖面。當巖面有坡度時,套箱底的傾斜度應與巖面相同,以增加穩(wěn)定性并減少滲漏。
六、雙壁鋼圍堰施工要求
1.拼焊后應進行焊接質量檢驗及水密性試驗。
2.盡量安排在能保證浮運順利進行的低水位或水流平穩(wěn)時進行,宜在白晝無風或小風時浮運。在水深或水急處浮運時,可在圍堰兩側設導向船。在浮運、下沉過程中,圍堰露出水面的高度不應小于1m。
3.落床后應隨時觀測水域內(nèi)流速增大而造成的河床局部沖刷,必要時可在沖刷段用卵石、碎石墊填整平,增加圍堰穩(wěn)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