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一建工程經濟: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shù)量發(fā)生變化,且工程量偏差超過15%。
調整的原則為: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由承包人根據(jù)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guī)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報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承包人報價浮動率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1)招標工程:
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
2)非招標工程:
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報價值/施工圖預算)×100%
(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信息價格缺價的,應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應報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
【2015試題·單選題】根據(jù)《建設工程工程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變更工程項目單價應由( )提出。
A.承包人
B.監(jiān)理人
C.發(fā)包人
D.設計人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由承包人根據(jù)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guī)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報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