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復習要點:擔保法
【提問】建設工程合同不可以嗎?
【回答】學員guzhenjuan,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擔保法的“留置”指的是對動產(chǎn)留置,建筑合同的標的物是不動產(chǎn),所以不可能留置
擔保法: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條 本法所稱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chǎn),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guī)定留置該財產(chǎn),以該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chǎn)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八十三條 留置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留置權的費用。
第八十四條 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fā)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留置權。
法律規(guī)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適用前款規(guī)定。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八十五條 留置的財產(chǎn)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于債務的金額。
第八十六條 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滅失或者毀損的,留置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十七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債權人留置財產(chǎn)后,債務人應當在不少于兩個月的期限內(nèi)履行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在合同中未約定的,債權人留置債務人財產(chǎn)后,應當確定兩個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債務人在該期限內(nèi)履行債務。
債務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xié)議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留置物。
留置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十八條 留置權因下列原因消滅:
?。ㄒ唬﹤鶛嘞麥绲?;
(二)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并被債權人接受的。
【追問】與家私廠定制一批家私,對于家私廠屬于加工承攬合同么?
如果定制人不要了,家私廠自己把自己做的家私賣掉,好像對定制人沒約束力
【回答】學員yechunlei888,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屬于承攬合同,一般承攬合同都會先收一部分定金或者材料款的。因此不會說對定制人沒有約束力
★問題所屬科目: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考試知識點:擔保制度
- ·2018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知識》模擬題:抵押權(8.8)
- ·2018一建《法規(guī)》測試:抵押權(8.3)
- ·2018一建《法規(guī)》測試:保證人的資格(7.23)
- ·2018一建《法規(guī)》測試:保證人資格(7.19)
- ·2018一建《法規(guī)》測試:保證方式(7.18)
- ·2018一建《法規(guī)》測試:擔保和擔保合同(6.28)
- ·【歷年】2010二建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及答案解析51-60題
- ·【歷年】2010年二建《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及答案解析
- ·【老師解析】2014年一級建造師法律法規(guī)及答案(91-94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