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復習資料:連帶之債
連帶之債,是指債的具有多數(shù)人的主體一方之間有連帶關系的債,包括連帶債權和連帶債務(或連帶責任)?!睹穹ㄍ▌t》第87條規(guī)定:“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shù)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連帶之債既可因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產生,也可因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而產生。多數(shù)人之債中不分份額地承擔債務,其中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全部債務的多數(shù)債務人稱為連帶債務人。
連帶責任具有如下特點:
?。?)連帶債務人的每一方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2)債權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個或者多個債務人請求履行任何比例債務,債務人不得以債務人之間對債務分擔比例有約定而拒絕履行;
(3)連帶債務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債務后,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即行解除;
?。?)履行債務超過其應承擔份額的債務人,有權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