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復習要點:約束條件
【提問】老師,您好,“對要約人的約束條件不同”表現(xiàn)在哪些方面?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要約撤回是指要約還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欲使其不發(fā)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約的意思表示,此時的要約對接受要約的當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要約撤消,是要約在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約人欲使其喪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該項要約的意思表示,此時的要約對接受要約的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而且要某些條件下,要約還不能撤銷。
★問題所屬科目: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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