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輔導:締約過失責任
締約過失責任
(一)締約過失責任的概念:
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締結(jié)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因自己的過失而致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應對信賴其合同為有效成立的相對人賠償基于此項信賴而發(fā)生的損害。締約過失責任既不同于違約責任,也有別于侵權(quán)責任,是一種獨立的責任。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構(gòu)成:
締約過失責任是針對合同尚未成立應當承擔的責任。
1、締約一方受有損失:損害事實是構(gòu)成民事賠償責任的首要條件,如果沒有損害事實的存在。也就不存在損害賠償責任。締約過失責任的損失是一種信賴利益的損失,即締約人信賴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發(fā)生,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等而造成的損失。
2、締約當事人有過錯: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一方應當有過錯,包括故意行為和過失行為導致的后果責任。
3.合同尚未成立:這是締約過失責任有別于違約責任的最重要原因。合同一且成立,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是違約責任或者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4.締約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與該損失之間有因果關(guān)系:締約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與該損失之間有因果關(guān)系,即該損失是由違反先合同義務引起的。
(三)承擔締約過失的情形(重點):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guān)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
3、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4、違反締約中的保密義務。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該商業(yè)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004年試題:《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締約過失責任”是指( ?。?。
A.訂立合同時,由于本方對合同風險估計不足,履行過程中受到的損失應由自己負責;
B.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由于條款約定不明確導致的損失,應由委托人承擔;
C.由于本方授權(quán)簽訂合同代表的失誤而受到的損失,追究代表人締約的過失責任;
D.因訂立合同時對方提供虛假情況而使本方受到損失,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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