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jiān)理《合同管理》:設計招標與其他招標在程序上的區(qū)別
區(qū)別 | 設計招標 | 其它招標 |
招標文件的內容不同 | 設計招標文件中僅提出設計依據(jù)、工程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指標、項目限定的工作范圍、項目所在地的基本資料、要求完成的時間等內容 | 有具體的工作量 |
對投標書的編制要求不同 | 投標人首先提出設計構思和初步方案,并論述該方案的優(yōu)點和實施計劃,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報價 | 按工程量清單,填報報價后算出總價 |
開標形式不同 | 由各投標人自己說明投標方案的基本構思和意圖,以及其他實質性內容,而且不按報價高低排定次序 | 由招標單位的主持人宣讀投標書并按報價高低排定標價次序 |
評標原則不同 | 評標時不過分追求投標價的高低,評標委員更多關注于所提供方案的技術先進性、所達到的技術指標、方案的合理性,做出一個綜合判斷 | 投標價是最重要的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