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jiān)理工程師: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的構成及計算方法
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由“設備購置費”和“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兩大部分組成。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者屬于設備購置費;沒有達到固定資產標準者歸屬設備、工器具購置費(工具、器具及生產家具購置費)。而且,設備購置費以及國產設備原價、進口設備抵岸價是確定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的基礎。
在以裝運港船上交貨價(FOB價)為前提、可考性更強的進口設備抵岸價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①進口設備抵岸價要比到岸價(CIF價)的內容更加豐富(多考慮6項),并與建設單位的實際經濟負擔更加接近;②在進口設備抵岸價中,各項構成要素的外幣均應換算為人民幣;③牢固掌握各項構成要素及其計算基數,以便在給出相應費(稅)率的情況下做出準確回答;④抵岸價中的各項稅收是針對進口設備而稽征的,有關的手續(xù)費不應作為計稅依據,而且計算增值稅又是以組成計稅價格為基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