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jiān)理工程師: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報價的審核
(1)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的綜合單價審核
1)綜合單價的確定依據(jù)。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應依據(jù)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特征描述確定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在招投標過程中,當出現(xiàn)招標工程量清單特征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時,投標人應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為準,確定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若在施工中施工圖紙或設計變更導致項目特征與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時,發(fā)承包雙方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依據(jù)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
2)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提供了暫估單價的材料、工程設備,按暫估的單價進入綜合單價。
3)風險費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承擔的風險內容和范圍,投標人應將其考慮到綜合單價中。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xiàn)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范圍內時,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2)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的報價審核
招標人提出的措施項目清單是根據(jù)一般情況確定的,由于各投標人擁有的施工裝備、技術水平和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所差異,投標人投標時應根據(jù)自身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措施項目及報價,投標人根據(jù)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調整和確定的措施項目應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計算,不作為競爭性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