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監(jiān)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guī):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1.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的損失賠償
2.索賠不成立時的費用補償
3.逾期支付補償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相應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逾期付款利息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算(拖延支付天數(shù)應從應支付日算起)。
(3)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shù)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1.違反合同約定造成的損失賠償
2.索賠不成立時的費用補償
3.逾期支付補償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相應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逾期付款利息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算(拖延支付天數(shù)應從應支付日算起)。
(3)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