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八章練習題35
關于設備采購合同的違約責任說法錯誤的有( )。
A、每延誤一周交貨按交貨價的0.3%計收
B、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5%
C、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可以終止合同
D、賣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供貨物可以終止合同
E、賣方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只需索賠費用
【正確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jù)合同的規(guī)定終止合同。參見教材P136。
【該題針對“違約責 任”知識點進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