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1 09:2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科工[2007]131號
有關單位:
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科[2007]206號)和《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細則》(建科工[2007]118號),我中心負責組織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F將有關材料印發(fā)你們,請按照要求組織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我中心聯系。
聯系人:趙華
電 話:010-58934327
傳 真:010-58934279
附件1.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實施細則》
附件2.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書》
附件3. 《工程項目總結報告》編寫提綱
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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