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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15 13: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鄭建字(2002)20號
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是建筑安裝工程成本的重要構成部分。按照河南省建設廳、河南省計委、河南省財政廳頒布的《河南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的規(guī)定,該項成本構成包括離退休勞保金和失業(yè)保險費等多項內容,列入建設單位工程成本,由建設單位支付。因此,建設工程勞保費用的統一收繳管理既關系到施工企業(yè)離退休職工工資,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老干部活動經費等項費用的來源問題,同時也可能涉及到建設單位資金的一次性投資能力問題,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
為了妥善處理投資單位和施工企業(yè)的困難和問題,同時兼顧好兩方面的利益,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做好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統一收繳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要進一步縮短辦理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收繳手續(xù)的時間。一份施工合同應繳納的費用額10萬元以內的(不足11萬元),一次性繳納;11萬元至50萬元的,可平均分兩次繳納;51萬元以上的,可平均分三次繳納。最后一次繳納時間不得晚于合同確定的竣工前三個月。分期繳納該項費用的工程,建設單位應與收繳單位簽訂分期繳款合同書。
二、建設單位未履行前期簽訂的分期繳款合同,而又需辦理新工程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繳納手續(xù)的,允許繼續(xù)按本意見第一條規(guī)定即時繳納或簽訂分期繳款合同,以保證新開工建設項目盡快辦理完施工手續(xù)。
建設單位應誠實可信,自覺履行分期繳款協議,不得拖欠。執(zhí)收單位要加強分期繳款合同執(zhí)行情況的管理,有權追究建設單位違約拖欠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的責任,直至訴訟人民法院。
三、按照上述原則和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再批條子,以減少中間環(huán)節(jié)。執(zhí)收人員應發(fā)揚公開、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風,即時、直接照章辦理收繳手續(xù)。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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