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關系是指房地產的相鄰權利人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按照當地習慣,相互之間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者接受必要的限制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別是從義務方面來看,相鄰關系是對房地產所有權、使用權的一種限制,相鄰關系的存在對房地產價格有影響。
應當為相鄰權利人提供的必要便利(3項便利)
①用水、排水提供必要便利(給排水);
②通行的便利;
③對相鄰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管線提供便利。
不得損害相鄰人的以下權利(3項義務)
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②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③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房地產的安全。
【例題】城市規(guī)劃對土地使用管制的內容,主要包括( )。
A.建筑高度 B.建筑結構
C.容積率 D.土地使用權來源
E.土地用途
『正確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房地產權益因素。建筑結構不屬于土地使用管制內容,土地使用權是管制使用性質,但是不管制來源。參見教材P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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