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已有一套住房,2006年又接受贈與一套價值為100萬元的住房,并繳納契稅、公證費、手續(xù)費等相關稅費5萬元。2012年7月1日,王某將該住房以125萬元轉讓,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萬元。
王某已有一套住房,2006年又接受贈與一套價值為100萬元的住房,并繳納契稅、公證費、手續(xù)費等相關稅費5萬元。2012年7月1日,王某將該住房以125萬元轉讓,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萬元。
A、0
B、4
C、24
D、25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個人所得稅。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25-5=120(萬元),120×20%=24(萬元)。參見教材P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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