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較法估價需要具備的條件:
在價值時點的近期有較多類似房地產的交易。
市場不夠活躍或類似房地產交易少,難以采用比較法。
不采用比較法的不當理由:估價對象所在地存在較多類似房地產的交易,而由于估價機構和估價師沒有努力收集交易實例,造成不能采用比較法估價。——理由不成立
消除四個差異:
①成交價格與比較價值的內涵和形式不同;——建立比較基礎;
②特殊交易情況與正常交易情況不同;——交易情況修正(把非正常交易情況,修正為正常交易情況);
③成交日期與價值時點不同——市場狀況調整;把可比實例在其成交日的價格,調整為在價值時點的價格;
④可比實例狀況與估價對象狀況不同——房地產狀況調整;把可比實例在自身狀況下的價格,調整為在估價對象狀況下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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